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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传销平台“区块链”超3000条,成“亿万个坑”

imtoken官方首页 2023-01-27 06:45:51

“大妈”进“区块链”或被“割韭菜”

专家建议理顺多部门联动监管体制 为过度炒作降温

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的暴涨暴跌和“区块链”概念的爆发,不少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也频频出现。 “老套路”穿上区块链“新马甲”,立马成为“中国大妈”追求“财务自由”的又一条价值数亿美元的“新捷径”和“大坑”。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打击机制,提高排查风险隐患的能力,及时为“区块链”的过度炒作降温。

“区块链+诈骗”展现三大“套路”

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就像一个分布式数据库账本。 随着“比特币”等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价格大幅飙升,普通投资者对投资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兴趣日益浓厚。

今年年初,腾讯安全反欺诈实验室负责人李旭阳表示,使用区块链概念的传销平台已经超过3000家。 记者盘点近期案件发现,“区块链+诈骗”主要有3个“套路”。

套路一:“空手套白狼”炒币值再“割韭菜”

今年5月,深圳南山警方通报了一起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集资诈骗案。 涉案虚拟货币为深圳市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官网和收购的“千千”P2P平台发行的普银币。 调查发现,普印公司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等平台发布公告称,其发行的普印币是以百亿藏茶为质押的虚拟货币,投资者持有的每一枚普印币都有等值的实物存款. 以茶为抵押。

骗子声称,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虚拟交易平台聚币上放置普通银币进行网上买卖,从而赚取差价。 但根据警方调查结果,此次价格变动系该公司利用投资者投资资金进行经营,曾将普通银币价格从0.5元上调至10元。 当大量投资者入市时,公司不断套现。 公司发行货币时表示,资金将用于投资茶叶,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投资者的钱被公司挪作他用。 据警方通报,目前共有3000余名普通银币受害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单笔损失最高约300万元。

今年4月,济南警方打掉了一个打着“区块链”幌子的传销团伙,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汇乐易电子商务公司在网上设计了一个假冒的虚拟磁盘,发行了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以赠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人售价几十元,然后人为地将虚拟货币的价值提高到一百多元甚至上百元以达到目的。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加入,最终通过所谓虚拟货币“贬值”的周期性波动“割韭菜”。

套路二:“披羊卖狗肉”是假借技术之名传销的现实

今年4月15日,西安警方破获了一起以“区块链”为概念的庞大网络传销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达8600余万元。

据了解,传销集团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借助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优势,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2018年3月28日开始开展多层次传销和网络传销。 作为手段,虚拟的“大唐币”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上以3元一个的价格出售,并自行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该团伙还在国内外多个城市举办推介会吸引会员,并根据会员的发展和线下状况设置28级代理人负责。 截至4月15日,该团伙共发展注册会员1.3万余人。

去年8月,安徽芜湖警方破获一起虚拟区块链数字货币投资理财诈骗案。 据芜湖市公安局披露,自2017年7月16日起,该团伙开设网站,以发行公司数字货币“Intercoin”为名搭建交易平台,实施融资诈骗。 夸大“项目投资回报率高”等宣传口号,以“天天返利”、拉线佣金等方式诱骗受害人,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方式接受投资。 2017年8月14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关闭网站并携款潜逃。

去年8月,西安警方破获了一种以“虚拟货币”为名的新型网络传销。 警方介绍,该传销组织以集团化、公司化模式运作,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经营活动为幌子,以虚拟货币Ticoin为诱饵,层层非法牟利。 虽然该团伙声称TIcoin和比特币一样,是通过网络世界的复杂算法产生的,但它是不可复制的,具有现实世界的流通价值。 但实际上,公司的TI币生成技术掌握在公司高层手中,动动鼠标,数以万计的TI币触手可及。

据介绍,“投资者”购买虚拟货币需要支付人民币。 购买虚拟货币后,必须由拥有“矿机”的“老客户”介绍,才能租用“矿机”。 一旦“新客户”租到一台“矿机”,他们就可以使用虚拟货币在这个交易平台上买卖。 这些“客户”最终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等级制度,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客户”将获得巨额的非法收入。 每次发展下线“客户”租赁“矿机”,推荐的“老客户”将获得“矿机”租赁费10%的奖励金额。 每个“客户”有两个推荐名额,最多可以推荐7个Tier 1,排名靠前的推荐人可以获得126人1%的租金。 本质还是在拉人头。

套路三:“外用供中”与“出口转内销”

2017年9月8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16亿余元的特大“一币”网络传销案宣判。 株洲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传销组织为“维卡币”传销组织,是将境外虚拟货币推介至国内的组织。 境内的哥本哈根号称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

经查,“One Coin”组织的运作实质是投资虚拟货币,要求参与者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得会员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制度,直接或间接发展以人员数量为报酬、返利依据,上述报酬、返利分期支付,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 本案中,35名被告人先后通过网络平台或经他人介绍加入“OneCoin”组织后,下线通过返利或倒卖激活码等方式获取红利,非法获利。 其中,部分被告人积极发展线下会员,非法获利1万余元至2000万元不等。

北京金融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永壮认为,互联网为跨国犯罪创造了更多条件。 我国去年下半年取缔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随后关闭国内所有虚拟货币交易所后深圳以太坊诈骗罪,不少“交易所”转移到海外,进而“出口转内销”。 目前,跨境ICO的监管难度依然较大。

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所谓代理投资行为,即“境外代理投资人”往往声称对某个ICO项目有代理投资渠道,利用社交网络工具向投机投资者兜售,而无需会议、验证或合同。 底层散户收到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或现金后,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拒绝退币,最终失联跑路。

许多专家担心离岸 ICO。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认为,无论货币相关产业转移到哪里,其背后的投资人、货币发行者、货币购买者实际上都是中国人,仍然存在较高的风险。

“老套路”频频让数万人“成功”

业内人士认为,“区块链+诈骗”往往容易得逞,真正击中了很多“中国大妈”的三种心理。

首先是“急于上车”的财富欲望。

近年来,“区块链”的炒作持续升温,甚至频频被等同于“暴富”,在缺乏真实应用场景的情况下被过度炒作。 “蚂蚁金服有个工程师,他在交友网站上写简历说自己是工程师,但简历没人点,后来改名区块链工程师,收到了360多封求职信。”

李永壮表示,大多数受害者的能力不足以真正理解区块链。 犯罪团伙经常夸大区块链,再加上比特币“致富神话”的影响,对普通人来说非常迷惑。 同时,随着近年来房价的大幅上涨,老百姓对“财富缩水”的焦虑感有所增强。 “年年有风口,年年有风口,错过风口”带来的焦虑,确实强化了很多人“赶上末班车”“一币一别墅”的无理幻想。

二是“档次越高越可信”的思维陷阱。

警方披露的案例显示,传销诈骗团伙经常“高调作案”,甚至频频在国内外各大高档酒店召开“推介会”,利用各种自媒体平台对团伙成员进行包装作为区块链专家高调迷惑受害者。 . 在去年海口警方破获的“亚欧币”案中,犯罪团伙声称以区块链名义“获得有关部门授权”,公然在多地豪华酒店举办推介会和座谈会。名额,迅速发展会员47000余人。 人,涉案金额40.6亿元。

专家认为,不少投资者看到公司“实力雄厚”,容易陷入“知名度越高越可信”的思维陷阱。 以泰币案为例,西安泰币传销案就是因为群众举报才破案的。 因为该公司在西安索菲特酒店召开了所谓的区域表彰大会,号称有数千人参加,声势浩大,舆论怀疑其涉嫌传销。 但在此之前,没有被骗人员报案深圳以太坊诈骗罪,监管部门也没有相关信息。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没有监管部门及早介入,等到企业资金链自行断裂解体时,造假规模很可能达到数百亿,数万人将受骗。受骗。

三是“获利离场”的投机心态。

天津市某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时,一个普遍现象是受害人不愿举报,即使监管部门主动出手,也依然不作为。报告。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保义认为,很多“区块链传销”本质上还是在拉人头。 在诈骗过程中,“受害人”通过推荐头部获得佣金,实际上成为利益链条中的一环。 只要“庞氏骗局”不破,相关人员就不会失去利益,也不会缺乏举报的动力。 甚至在很多非法集资、传销的案例中,有些人明知是骗局,还是想在骗局垮掉之前“火中取栗”。

理顺监管机制为炒作“虚火”降温

从去年的“人人谈币”到现在的“人人谈链”,“区块链”的概念被过度炒作。 专家建议,对“区块链”的过度炒作应及时降温。 区块链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的高科技变种,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打击机制。

专家认为,“区块链+欺诈”的出现与“区块链”的“过度炒作”密切相关。

”数字货币炒作已经开始向普罗大众蔓延,各种面向普罗大众的微信群、“区块链投资”的草根讲座和聚会开始兴起,吸引了很多好奇的富人。它是其中之一泡沫扩大是危险的迹象。”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曲强表示。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认为,区块链技术只能在优化现有信任机制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很多行业对区块链没有“刚需”。 现在资本市场、舆论、产业界对区块链概念如此热衷,是有​​泡沫的。 目前,区块链唯一成熟的应用是投机性的。 比特币。

李永壮表示,一些发币机构、大V、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利用自媒体平台过度炒作区块链前景,鼓吹数字货币“一夜暴富”,为“区块链诈骗”提供舆论土壤。 ”。 应及时降低温度。

去年以来,我国查处了一大批“五行币”等大案要案,涉及上百种货币。 张宝仪认为,“区块链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的“高科技新变种”,确实给监管层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这就需要公安、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联动打击机制,提高金融专业化水平和大数据侦查能力,及时发现新动向、新迹象,而不是“有事就办”。没有意外”,甚至“我不知道是否出了什么问题”。 (记者 邓中豪 汪洋)